學生意見在拆除車架事件中的位置
◎採訪
施冠卉、葉昀昀、游羽棠、劉桑祁、黃士玨
◎統整、文:黃士玨
在拆除自行車架事件中,扮演關鍵性的角色都是「總務處」以及「系辦」的學校單位,學生難以主動發揮效果。從總務處決議蓋新社科院,與系辦溝通好在系館前架設臨時車架,到工程結束後拆除掉車架,學生似乎無發聲的空間,但各個動作卻是深深影響學生的權益。於是,《廣場》編輯小組訪問了兩位學生代表:社會學系系學會長黃永喬以及為本系學生的學生會福利部長林冠嘉,試圖了解他們作為學生代表的想法以及對此事件有何積極作為。
Q:請問是如何得知與了解車架被拆的來龍去脈?
A
黃:我第一次知道這件事情是在貼在樹上要拆遷的公告出來之後(九月十五日左右),才知道這車架跟附近很多車架都是臨時的。後來打聽到,還沒蓋新社科院前附近有不少地方可以停車,但因興建的關係,原本的停車位移到附近空地成了臨時車架,又因當時學校和系上協調,系上反對興建永久車架,最後雙方妥協,承諾三年之後拆除臨時車架。可是我覺得這應該不是學生的意見,是跟系辦和當時的系主任協調後的結果,到時候等社科院蓋完會有新的自行車架,學校便會把臨時車架拆掉。三年後,也就是現在,我想拆車架是正當的依法行政。
林:(剛開學的時候)好像是同學們在臉書(大三系版)上討論,也有一些同學發現有車架要撤的事情後跟我說。詳細過程我不太記得,但後來我就直接去問總務處事務組的人了。
Q
編:你對車架被撤離的感受?
A
黃:這件事我不樂見,但也沒到我會想做些甚麼行動的程度。直到後來陸續聽到一些系上同學的聲音,甚至有人表明希望我可以做一些事情,我就覺得我應該基於一個學生代表的身分,去反應同學們的聲音。這一年來,大家在這有頗多回憶,有時拿個車,就莫名其妙聊了起來!那是一個我很喜歡的空間,不只是感情,還有很高的方便性。人行道也非常的寬,我行走上沒有甚麼不便,可能學校會認為多了一個阻礙物,但我覺得那多半是種視覺上的阻礙。因為視覺上的阻礙,而要拔除我們已經有感情的東西,我滿難過的。
Q
編:你們有什麼初步的動作?
A
黃:我有先了解同屆同學的聲音,先在臉書(大二系版)上發文詢問大家反對的理由,但是覺得「被拆也沒關係」的聲音在這裡是不會浮現的。反對拆除的人可以按讚,就有五十多個讚,占系上多數,所以也算是主流民意了。而大三是透過林冠嘉學長去詢問意見,幾乎也都是反對拆除,所以就覺得應該去為大家發聲。期間還有在研究應對方法,去系辦問,找到總務處事務組可以用「永久車架設置申請單」讓車架永久設置,也符合系上多數同學的需求以及希望,便朝這方向進行。
林:那時我知道情況後就直接去找總務處事務組的組長,然後以福利部部長身分請求總務處是否「再給同學多一點時間」,延緩拆遷時間。當初只是剛開學,我以「很多同學那時候可能還沒回來台北,大家沒看到這個通知,覺得不妥」的理由告知總務處,而學校也因此延期到了九月二十二日。如果只是爭取「延後一點」而不是要爭取「要求設立永久車架」的話,不用透過系辦等較正式的程序。
Q
編:那你可以說明之後的流程嗎?
A
林:目前大家是希望透過用「永久車架設置申請單」,讓原本搬走的臨時車架變回來並且變成永久車架,如此一來大家又可以回到當初的狀態。但這申請過程需要由系學會跟系主任協調,我就交給黃永喬處理了。
黃:現在匯集完大家意見之後,填了申請單、給系主任柯志哲老師蓋章(中間曾數次來回修改),便交出去了。然後接下來就讓單子去跑行政程序。而目前也有普遍彙整到社工系同學的意見,由尹又令(社工系系學會會長)在學生社團發文,了解到也滿多人有這個需求。社工系系辦部分也是由他去溝通,系辦雖然不完全贊成,但尊重學生勇於表達自己意見的聲音,社工系系辦也是說我們就先遞交單子之後大家再來談。社工系主任本人是支持這件事情的(亦由尹又令去談)。所以社工系系辦、系主任方面都有溝通過,才不會發生到時候學校如果回過頭來找他們問意見的話,會因不知情而有很錯愕的情況出現。
Q
編:你認為中間可能比較有困難的部分是什麼?
A
黃:之前我有一陣子我在想的是,申請程序中的一環中,校規小組(台大校園規畫小組)可能是一個比較難過的關卡。他們會考慮學校整體的整潔美觀、行車順暢等指標,並做出適合蓋車架與否的結論,也可能因此否決申請。所以我有想過是不是要直接去找校規小組談這件事,而不是讓單子送過去之後直接被否決。
但要約他們的時候我想了一下覺得說,我如果直接找他們談,單子都還沒送,好像是把校規小組直接當作一個對立的團體然後找他們出來辯論、說服他們。我覺得這會製造一種對立,所以無論如何我們還是先照程序來走。之後如果校規小組真的否決的話,那我們再做一個更完整的民意彙整,像是連署、或其他形式,把我們的訴求寫得更清楚,再去找他們重新談一次。
Q
編:你覺得學校目前需要擔心的地方有哪些?
A
黃:另外一個想在系館前申請永久車架的原因,就是怕下學期新社科院學生開始使用後,將近兩千位同學的經濟系、政治系同學將全數移駕至此,腳踏車量可以想像地會爆多。但目前觀察新社科院尚未開始使用,旁邊一部分腳踏車架就放了一排的車;而且向學校要詢問社科院自行車估算量資料,得知有七百多格,即使塞滿容納上千台車也可能無法招架近兩千台的需求。若仍然不夠停放,車輛轉置到到社會社工系館以及國發所,就變成我們遭殃了。
林:從校規小組的編制上,我們查到委員的名單都是各學院的教授,卻沒有看到學生可以做為發聲代表的編制。因此在這方面我們擔心公文送出去之後,全部的行政行為將由學校角度處理,在討論上學生可能沒有一席之地,可能只能列席參與旁聽,若是如此我會覺得滿可惜的。
Q
編:之前好像有聽說,臨時車架被拆走沒過多久就有水源阿伯來過,你們的看法是?
A
林:可能水源阿伯好像當天就來拖了一些車。其實我自己滿好奇只拖「一些」是怎麼回事?我印象很深刻的是那天是禮拜一早上,我那時候在系館上課,然後第二節下課快上課時同學就走進教室跟我說:「欸,水源阿伯好像在拖車!」。那時候自己的車子也還停在系館前面,聽到水源阿伯馬上來拖車之後才想說不知道大家有否意識到「系館前面已經不能停車了」這件事,另一方面自己的車子也停在那裏。可是自己第三節下課之後發現自己違停的車子還在,好像只拖了一部分的車子(我其實不確定) ,大部分的車子都被水源阿伯擺得整整齊齊還在那邊。總之那天水源阿伯來過之後我跟幾個上課的同學的車子都還在,所以不確定是否有人的車子被拖。而且我在地上沒有看到有「吊水源」黃字。可能是水源阿伯的車子滿了,不然就是阿伯經過附近把車排整齊罷了。
Q
編:印象中系辦已經有在九月二十三日寄信告知學生系館前不能再停車?
A
林:那是水源阿伯來過之後當天中午我急忙到系辦發的。因為那時候覺得系辦沒什麼反應,覺得小小一張告示貼在門口大家就會知道,但顯然大家沒甚麼理會,車子還是照停。
黃:禮拜一早上把車架撤走後,如果是當天直接拖吊,我會覺得不近人情,是個僵硬的依法行政。他把我們看成僵硬的違犯規範者,所以就用僵硬的手段來對待我們。但其實我記得是禮拜五他才來拖的,如果是這樣的話,我覺得學校的作法算是中庸之道了,我其實不反對這樣做,而且公告已經貼了三週了吧。
Q
編:就此討論下來,會不會覺得學校的校園規劃比較被動?
A
林:其實學校也有校園規劃小組主動去做整體的規劃,在新建工程規劃設計內容、環境或景觀改善規劃專案、校地開發計畫、校園土地利用規劃等都有專案規劃,小組每個月也會開兩次會議;但如果有「異動」就要提案審查,請他們看變更適合與否,此較偏向被動申請。其實,像系館旁邊那條臨時道路也是一樣的道理,也是為了工程需要所以去開一條,但那是臨時的,但因為大家都習慣從那經過,所以現在也在討論是否要爭取成永久道路。
Q
編:若永久車架申請成功,你覺得有什麼特別的意涵嗎?
A
黃:如果這個事情推動成功,我覺得相當程度代表「學生真的有決定自己使用空間該長怎麼樣的話語權」,也代表說「學生代表真的能夠將學生的需求反應上去,然後校方也真的聽得見、會採納」。所以如果真的能達的到的話,我覺得是校園民主的一個很好的示範。
CONCLUSION
經由這次訪問,可以看見學生代表試著積極匯集系上同學多數人的意見,並向學校申請「永久車架」,以捍衛「學生停車的權益」。筆者從一開始接觸這事件,到訪談這兩位學長時,以為會遭遇一股激烈的「學生」與「校方單位」的抗戰,但實際上,彼此之間不應只是對立,更多的是協調以及妥協。校方單位作為一個管理要角不應只是像個「反派角色」主掌管理學生的規則,而忽視學生權利,它同時也為學生提供專業的服務,營造更好的學習氣氛;而學生,在面臨自己權利將受損的情況,也試圖讓學校理解學生的窘境,希望校方正視,並且營造雙贏的局面。學校固然擁有作為主管機關的行政權,但關乎學生的腳踏車架,是不是學生的意見也能充分被討論到?學生的需求是不是真的能被看見?目前兩位受訪人提出兩點問題:新社科院搬回來的學生量將多於車位負荷量,以及申請程序上學生意見表達的重要性該如何拿捏,希望校方能多重視並設法解決。雖然法條規定「臨時與否」以及學生停車「習慣」的拉扯,尚未告一段落,但希望藉此訪談,釐清拆除車架之脈絡,並為這學生爭取權益一事做完整的歷史紀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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